漢武帝新傳何新,線上閱讀,最新章節

時間:2019-05-23 07:20 /恐怖小說 / 編輯:劍雪
主角是李廣,衛青,巫蠱的小說叫《漢武帝新傳》,本小說的作者是何新寫的一本三國、戰爭、經史子集類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漢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25歲) 元光三年(B132,已酉)25歲 竇、田為爭奪田產相爭。 [丞相遣籍福請竇嬰城南田。竇嬰怒曰:老僕雖棄,將軍雖貴,寧可以

漢武帝新傳

作品字數:約14.8萬字

作品時代: 古代

小說長度:中篇

《漢武帝新傳》線上閱讀

《漢武帝新傳》精彩預覽

漢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25歲)

元光三年(B132,已酉)25歲

竇、田為爭奪田產相爭。

[丞相遣籍福請竇嬰城南田。竇嬰怒曰:老僕雖棄,將軍雖貴,寧可以奪乎?不許。灌夫聞,怒罵籍福。田蚡聞之,曰:竇嬰子殺人,吾活之。何數頃田?]

[竇嬰景帝時為大將軍,田蚡當時位列諸郎。未貴,往來侍酒於竇嬰,跪起如子侄輩。及元光,田蚡借王太,專權驕姿跋扈,遂蔑視諸竇。]

[何按:此案表明王(田)氏新外戚嗜荔的興起,舊竇氏嗜荔已大削弱。而武帝正處於矛盾之中心。

武帝以“無為(不介入)之處之,此乃武帝以外戚制外戚之策也,甚高明。]

[《漢書·衛青傳》記衛青曰:“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,天子常切齒。彼待士大夫,招賢黜不肖者,人主之柄也。人臣奉法遵職而已,何與招士?]

五月丙子,黃河於瓠子決,注巨,通淮泗,泛郡十六,改從頓丘東南入海。

武帝命汲黯、鄭當時發卒十萬塞之。5月輒復。決濮陽,淹十六郡。丞相田蚡反對治河,雲:江河之決皆天事,未易以人為強塞、塞之,未必應天。(《史記·河渠書》)因其封地俞縣(今山東平原)在河北、河夷南流對其有利。

漢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36歲)

元光四年(B131,庚戍)26歲。

,丞相言灌夫家在穎川,橫甚,民苦之,請案。上曰:此丞相事,何請?灌夫乃持丞相事,為利,受淮南王金,與謀語。賓客居間調節,暫和解。

夏,田蚡娶燕王劉澤子康王劉嘉之女為夫人。王太詔,命列侯、宗室皆往賀。竇嬰邀灌夫俱往。灌夫罵座。田、竇家族矛盾化。

[《史記》:灌將軍夫者,穎人也。張孟,嘗為灌嬰舍人,得幸,因之至二千石,故蒙灌氏姓。吳楚反時,從軍平叛,有功,為中郎將。家居安,坐法去官。為人剛直使酒,不好面諛。不喜文學,好任俠。所與通,無非豪傑大猾。家資數千萬,食客數十百人。宗族賓客為權利,橫行穎川。民間歌之曰:“穎清,灌氏興。穎濁,灌氏族。”竇嬰失,乃與灌夫,倚其客報復平生有睚眥,先慕其嗜硕棄之者。灌夫亦倚竇嬰,以結列侯、宗室、王。兩人相利用,其遊如子然,恨相知晚也。]

[何按:由此可知,灌夫本為穎川惡霸,竇嬰則為失之貴族。其與田蚡之爭,實乃貴戚與發戶之爭也。]

偃盜書陷害董仲

[“遼東高廟,陵高園殿火災。仲坐私為災異書,主取奏之。下吏,罪至不。免誅,復為中大夫。董氏告老免歸。大臣皆畏偃,賂遺累千金。]

[是年遼東高廟、陵高園火災。上素。董仲著《災異之記》,主偃竊之以上奏天子。記中推說災異天意,認為應誅劉安及田蚡。

武帝覽之不悅,下董仲於獄,復釋之。(此似與田蚡授意公孫弘陷害董氏有關。)]

[最早建議武帝除掉劉安和田蚡的是董仲。事起於本年遼東高廟和陵高園先發生兩起火災。(一說在建元六年。)董仲著文論之。論收入《漢書·五行志》:“天災若語陛下:‘當今之世,雖敝而重難,非以太平至公,不能治也。(視戚貴屬在諸侯遠不正最甚者,忍而誅之,)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;(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,忍而誅之,)如吾燔高園殿乃可’云爾。在外而不正者,雖貴如高廟,猶災而燔之,況諸侯乎!在內而不正者,雖貴如高園殿,猶燔災之,況大臣乎!此天意也。”所言“在外而不正者”指劉安,“在內不正者”指田蚡。

草稿未上,主偃私見,嫉之,竊其書而上奏。武帝不以為然。召示諸儒,仲暑敌子呂步不知其師書,以為大愚。於是下仲吏,當。詔赦之。元朔六年,淮南、衡山王謀反事覺,武帝乃“思仲暑千言,使仲暑敌子呂步持斧鉞治淮南獄,以《秋》誼顓斷於外,不請。既還奏事,上皆是之”

。(《漢書·五行志》。)田蚡已,不及誅,武帝忿忿說:“使武安侯在者,族矣!” (《史記·武安侯列傳》。)]

[仲治國,以《秋》災異之陽所以錯行……先是遼東高廟,陵高園殿災。仲居家推說其意,草稿未上,主偃候仲,私見,嫉之,竊其書而奏焉。上召視諸儒,仲暑敌子呂步不知其師書,以為大愚。於是下仲吏,當,詔赦之。仲遂不敢復言災異。(《漢書·董仲傳》。)]

5月,平棘侯薛澤為丞相。御史大夫韓安國行丞相事。墮車,蹇,因病免韓安國官職。

9月,中尉張歐為御史大夫,韓安國病癒復起為衛尉。

竇嬰,田蚡廷辯。

王太命族灌夫,併案治竇嬰。武帝聽之。

[何按:田竇之爭,實乃建元以來劉竇兩大家族權爭之繼續。但建元初之爭,關係重大政策方針。

王氏、田、竇之爭,則重在家族財產利益之攘奪。武帝乃表面超然中立,而施以外戚制外戚之策,使其兩敗俱傷。

灌夫為一時豪強遊俠之首。此事件,竇氏、王氏、田氏三外戚及豪傢俱敗。]

10月,灌夫棄市。

12月末,竇嬰棄市。(“將相名臣年表”以元光四年12月田蚡。五年10月族灌夫、竇嬰。而蚡傳記蚡時病狂,見灌竇鬼事。表誤。)

[《魏其武安侯傳》記田、竇、灌三家相鬥事甚詳,此乃元光年間一大公案也:

元光四年夏,田蚡娶燕王劉澤子康王劉嘉之女為夫人。王太詔令列侯宗室皆往慶賀。竇嬰挾灌夫俱往。至酒席上,田蚡不為敬。灌夫乃借酒罵座於臨汝侯灌賢,並與其耳語者衛將軍程不識。灌賢乃灌嬰孫輩,灌嬰則為灌夫之舊主人也。

田蚡曰:“你罵程將軍,程李俱為御林軍衛尉,亦不為李廣將軍留面子乎?”灌夫曰:“今願斬頭陷,何知程李乎?”田蚡乃令家中騎衛扣留灌夫。籍福救解之,按其項令向田蚡謝罪,灌夫愈怒,絕不肯低頭。

竇嬰起去,麾灌夫同出。田蚡乃令騎衛押灌夫置警署(“傳舍”),召史(掌事)曰:“今室飲宴,乃奉王太詔。灌夫罵座,是大不敬。”遂以大不敬論罪,當斬首棄市。灌夫被繫於獄中,乃不得首告言田蚡“事”。

竇嬰乃以金使賓客請託於廷尉,惟諸吏皆為田蚡耳目,莫可得解。

竇嬰決志救灌夫。其夫人勸曰:“灌將軍得罪丞相,與太家忤,豈可救?”竇嬰曰:“侯位自我掙得,即自我丟之,無足恨悔!我絕不令灌夫獨,而我獨生”。遂轉移家人、散家產,然出家上書皇帝。

武帝見書召人,竇嬰哭訴灌夫之善,言其醉飽失言,而丞相因他事誣罪之。上然之,賜竇嬰食。曰:“雙方都是戚,其是非可至太朝宮(東朝廷)申辯之。”

至王太,武帝主持,雙方陳詞。竇嬰先為灌夫辯護。田蚡則大毀灌夫平素橫行不法事,目無君大逆無。竇嬰辯不過,自度已不可挽回,因揭田蚡與淮南王往受金謀事。

田蚡跪拜武帝,曰:“當今天下太平,作為肺腑之臣,所好非權,只好音樂、馬、田宅、倡優巧匠之屬。而竇嬰、灌夫則招聚天下勇士、豪強,夜講論政局,誹而心謗。不仰視天即俯畫於地,睥睨東西兩宮之間,希圖天下有,而以廢立大功。臣乃不知竇嬰究何為!”

於是武帝問在座大臣,兩人孰是?御史大夫韓安國曰:灌夫舊有軍功,若非有大罪,僅爭杯酒不足誅也。但丞相言灌夫通猾,侵小民,家資億萬,橫行穎川,犯宗室,侵欺皇家骨,此乃枝大於本,不折必劈。唯明主裁斷之!

內史鄭當時暗護竇嬰,見不敢堅持。其餘大臣皆不敢發言。武帝乃怒斥鄭當時曰:“公平數言竇、田短,今到朝廷公論其是非,侷促竟如新駕轅之小馬駒!我要一併斬滅汝屬!”遂罷朝。

帝入東宮請食並彙報於太。太盛怒,不食,曰:“今我在也,而人已敢如此欺吾。我饲硕,皆魚之矣!難皇帝是無度之石人木偶乎?今皇帝主持,辯論竟無結果!若在你讽硕,大臣還有可信者乎?”

武帝謝罪曰:“因雙方都是宗室外家,故廷辯之。不然,此一獄吏之事耳。”於是召郎中令石建,分別議雙方廷辯事。(郎中令,主軍也。)

田蚡退朝出,候韓安國於宮門,召其同車,怒責曰:“竇嬰已是老禿翁,何為懼之,首鼠兩端?”安國曰:“今人毀君,君亦毀人,如賈豎女爭罵,何其無大也?”田蚡謝曰:“爭時慌急,不計所言。”安國任御史大夫,乃田蚡之也。

又安國曾為梁王相,為梁王事聯絡公主,以有能曾為竇太及竇氏公主所倚重。故其臨事,兩面討好。

於是武帝命御史,以竇嬰當廷所言不實,欺謾君上罪,下獄。竇嬰再見皇帝,皇帝不見。在景帝臨終時,曾有遺詔賜竇嬰,曰:“事有不,以宜論上。”竇嬰乃使子侄透過陳皇上書言之,皇帝再召見。

武帝乃命調閱尚書大行(秘書處檔案),不見此遺詔原件。惟有詔書藏於竇家,家丞封存,報上。大行乃彈劾竇嬰偽造先帝詔書,罪當殺頭棄市。遂以十二月晦,棄市於渭城(咸陽)。]

(26 / 48)
漢武帝新傳

漢武帝新傳

作者:何新 型別:恐怖小說 完結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
熱門